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2021年度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均收入(收入以实际发生日期为准,不包括住房补贴、租房补贴、购房补助等项目),缴存比例为12%,最高缴存额为合肥市规定限额2904元。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2. 住房补贴与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为3%,最高限额726元。离退休职工仍按原计算方法计发。
3. 2021年1月(含)以后起薪的人员和2020年无收入记录的人员不在此次调整范围。
4. 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金额按见分进元计算,精确到元。
5. 人才派遣人员2021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调整工作与学校同步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参照本通知的第1、2、4条。
6. 公积金调整工作将于7月底之前完成,8月份到位。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差额将会在8月份收入中进行多退少补。
7. 教职工如需对个人相关信息进行查询,请于2021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件至资产与后勤保障处509室(东区学生服务中心五楼)查询。
8. 联系电话:0551-63607870 梅老师
特此通知。
资产与后勤保障处、人力资源部、财务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