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为教职工出差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的通知

发布者:刘凤发布时间:2021-07-09浏览次数:759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并经学校研究决定,2021年继续为教职工出差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的对象

学校在职在编及合同期内的合同制、人事代理、人才派遣和聘期制科研人员。

二、交通意外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额

1.飞机意外伤害身故、残疾:100万;

2.火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50万;

3.汽车意外伤害身故、残疾:30万;

4.轮船意外伤害身故、残疾:20万。

除购买上述交通意外险外,保险公司额外赠送一般意外险,保险方案为:

1.意外伤害身故、残疾:5万;

2.意外伤害医疗:1万。

三、交通意外险和一般意外险投保期为一年,由学校每年度统一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协议。2021年签订的保险期限为20217100时至20227924时,投保人员名单截止至2021618日(因投保程序需提前进行)。

四、其他说明

1.学校统一购买交通意外险后,教职工出差时个人无需另行购买交通意外险。

2.2021618日及以后新报到入职的教职工将在下个投保年度(2022710日起)纳入统一投保范围,在2022710日前如有出差,仍需个人购买交通意外险并据实报销。

3.联系电话:63602363(财务处)、63602227(人力资源部)、18726066933(保险公司)。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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