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倩发布时间:2022-02-22浏览次数:265

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带着温暖做好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2]99号)和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春季学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合疫防指办[2022]6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开展季学期开学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在职教职员工(含单位自聘人员及第三方服务人员)

二、检测时间、地点

校  区

检测对象

开始检测时间

采样地点

西校区

教职工

2022223日(周三)9点

运动场

学生

2022223日(周三)10

东校区

教职工

2022224日(周四)9点

运动场

学生

2022224日(周四)11

高新校区

学生

2022224日(周四)9点

运动场

各单位的采样点及时间段安排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充分动员、有序组织,确保应检尽检、应检必检。

2. 加强采样现场的组织引导,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采样点感染防控各项要求。

3. 请参检师生提前在手机上完成核酸检测预登记(详细步骤见附件3),携带手机(现场出示预登记生成的二维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规范佩戴口罩,按照本单位指定时间,有序到达校内指定采样点,保持1米间距,按照指引有序采样。


我校        

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022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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