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带着温暖做好学校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疫防办[2022]99号)和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春季学期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合疫防指办[2022]6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我校将开展春季学期开学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在职教职员工(含单位自聘人员及第三方服务人员) 二、检测时间、地点
各单位的采样点及时间段安排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相关要求 1.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摸清底数、充分动员、有序组织,确保应检尽检、应检必检。 2. 加强采样现场的组织引导,避免人群聚集,严格落实采样点感染防控各项要求。 3. 请参检师生提前在手机上完成核酸检测预登记(详细步骤见附件3),携带手机(现场出示预登记生成的二维码)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规范佩戴口罩,按照本单位指定时间,有序到达校内指定采样点,保持1米间距,按照指引有序采样。 我校 疫情防控暨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022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