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合肥市近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严格执行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确有紧急情况需要出校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经批准后方可出校;跨校区往返须按要求履行进出校审批或每日报备手续。在校外居住的教职工(含第三方服务人员)须严格遵循“两点一线”(即单位至家庭),减少流动。
二、严格执行师生员工“非紧急不离肥”的防控要求,确需离肥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在校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教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所有师生员工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汇总、学校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向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
三、各单位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校外实习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切实掌握正在开展实习学生的实习地点、实习计划、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属地和实习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密切关注实习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学校。
四、自合肥以外地区返校的师生员工,均须提前向学校报告,经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返校,返肥后须严格落实合肥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要求。
五、各单位严格控制人员来访,非必要不接待。确需接待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六、各单位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引导学生加强自我调适,保持积极乐观心态。充分发挥学校班主任、辅导员、学生党团骨干、寝室长等作用,引导学生快乐学习、健康生活,做到学业健康两不误。
七、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四方责任”,严格遵守属地封控、管控或防范管理的各项规定,按要求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各单位督促师生员工落实每日健康打卡,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师生员工进入校园应主动出示一卡通、配合查验两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进校。
八、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学校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讲,积极向师生员工普及疫情防控知识,组织动员党员师生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织密织牢校园疫情防控网。
本通知从即日起执行,持续时间视疫情防控形势而定。
我校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