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属地最新检测安排和学校的防疫部署,4月25日至29日在校在职教职工核酸检测安排如下:
各单位的检测时间安排见附件。 温馨提醒: 1. 重点单位(见附件1和附件2备注)全体教职工和其他单位非住校教职工(含单位自聘人员、第三方工作人员)每人每周至少参检2次,其余住校教职工每人每周至少参检1次。 2. 请其他单位的教职工尽量不要在重点单位检测的时间段前往检测。 3. 请各单位在每周检测工作结束后严格核实实检人员名单,并在周一前将上一周未按规定检测名单报送人力资源部。报送方式将通过邮件另行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2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