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发布者:贾倩发布时间:2022-12-15浏览次数:11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国家“新十条”、安徽省“四十条”细化举措和安徽省教育厅近期有关要求部署,最大程度保障师生健康和维护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216日起,本学期后续课程全部转为线上,按照原定教学安排完成剩余教学任务,尚未开展的期末考试一律延至下学期开学返校后组织。不适合进行线上教学的实验、实践类课程可延期至下学期进行。

2.研究生开题报告等原则上转为线上进行,不适合线上进行的可延期至下学期初再行组织。

3.在校学生可自愿申请离校返乡,本科生经班主任、辅导员、家长及所在院系同意;研究生经导师、家长及所在院系同意,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离校手续。充分尊重学生意愿,原则上除承担重大科研任务的研究生外,在校学生做到愿返尽返。班主任、辅导员和导师要抓好返乡学生日常管理,关心学生返乡过程中和返乡后的学习生活安排。

4.按照“愿检尽检”原则继续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后勤保障人员继续每日核酸检测。

5.居住校内的学生非必要不出校,确需出入校的,须通过打卡系统履行报备手续;居住校外的师生员工应尽量落实“两点一线”,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临时入校人员须经审批,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 加强教室、图书馆和科研办公楼宇等重点场所消毒消杀,强化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做好各类危险源安全监管和仪器设备监控维护,认真排查消除安全隐患。

7.师生员工要加强自身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可根据需要自行开展抗原检测并主动报告结果,学校按相关流程进行处置。

8.关心离退休教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做好健康摸排、疫苗接种和困难帮扶等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请广大师生员工继续保持信心耐心,不信谣、不传谣,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个人卫生,减少不必要的聚集,认真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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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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