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USTC Fellowship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贾倩发布时间:2023-01-11浏览次数:309

各单位:

为促进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国际科研合作,根据《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基金(USTC Fellowship)章程》(校办字〔2022〕130 号)学校将启动2023年USTC Fellowship教师公派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项目类型: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2.基本要求:校内各单位青年骨干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一定实绩和贡献,有进一步发展潜质;截至当年的1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具备使用外语进行学术交流的能力,外语水平要求参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标准,或具有相应的TOEFL、雅思或国家外语水平考试成绩。

3.派出期限:1年。

二、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回国为国家建设和我校发展服务;

4.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工作表现突出;

5.国外接收单位为相关专业领域世界著名大学/研究机构/国际组织;

6.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三、项目资助

申报2023年USTC Fellowship教师公派出国研修类项目并通过遴选被正式纳入项目的校内教师,如本年度未能被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中科院公派项目录取,可享受通过学校公派的资助渠道出国访学,资助期最长为一年,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

USTC Fellowship全额资助教师出国研修期间必要的费用,包括一次往返的差旅费和国外学习生活费用,资助标准通过国际合作与交流部网站公布。教师出国期间的工资参照国家公派有关规定发放。

四、申请方式

学校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请有意申报2023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项目、中科院公派项目、学校公派的老师填写附件1《项目申报人员简况表》和附件2《项目申报人员汇总表》,附上拟研修机构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请各单位将纸质版材料于2月24日(周五)17点30前交至国际楼203,纸质版附件1、附件2均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单位章。Word版附件1、附件2请2月24日(周五)17点30前发送至abroad@ustc.edu.cn

如有问题,请联系国合部晏文静:63602769,abroad@ust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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