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科技哲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者:邓曼妮发布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1254

为规范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工作,依据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指导意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申请-考核制考生和硕转博考生。细则如下:

 

一、考核时间、形式、地点及注意事项

202359日(周二)全天,线下进行。

上午:8:00-12:00  笔试(专业综合100分,专业基础100分,满分200分)

下午:14:00开始  面试(满分100分)

地点:

(笔试)我校(南区)0638太阳集团322会议室

(面试)我校(南区)0638太阳集团322会议室

注意事项:

1. 笔试(含英语测试)为开卷,可以携带必要的参考书(十本以内),但不可携带笔记本电脑、期刊杂志论文以及事先准备好的文字打印材料,也不可以使用手机(考前上交),考试过程中不得传阅资料。

2. 笔试需在给定的答题纸上作答。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0551-63600496 电邮:liling56@ustc.edu.cn

 

二、内容及要求

笔试重点考察学生从事学术研究的能力和潜力,其中专业笔试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研究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领域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英语听说能力以及其他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能力、成绩、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等。

考生请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大学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建议考生提供个人简历、已发表论文或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个人学术成绩的材料。

 

三、成绩计算及推荐录取规则

综合考核按满分100分(笔试满分200分,面试满分100分,共计300分转换为100分制)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上报推荐录取名单。

本通知内容如与学校规定不符,以学校规定为准。

 

我校科技哲学系

20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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