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室):
现将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助教、研究生助研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2024.9-2025.1(5个月)
下学期课表基本确定后,各院系根据课程需要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课程助教岗位设置申请,申请中需明确拟聘数量、工作内容等要求。开课院系助教岗位设置申请基本完成后,打印《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设置申请表》签字后交培养办369室,经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审核确认设岗。
助教岗位设置确定后,开课院系发布岗位招聘信息,应聘研究生在研究生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申请表》,开课院系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必要时可组织面试,择优聘用并录入系统。
设岗聘任工作应于开学三周内完成,三周后不再办理聘任事宜。其他具体事宜依据《我校研究生担任助教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二、研究生助研岗位:2024.9-2025.2(6个月)
助研岗位由研究生导师根据研究生所承担的科研和相关工作任务设置;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助研岗位聘用协议书》,向导师申请岗位;导师审核并同意聘用后,填写《导师设置研究生助研岗位汇总表》,与协议书一并提交给院系教学秘书,经院系审核后设置岗位。
设岗聘任工作应于9月底前完成。其他具体事宜依据《我校研究生助研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三、其他说明
1、研究生课程助教、研究生助研岗位津贴每月与基本助学金一起发放至研究生助学金卡中。
2、研究生收入(不含助教)情况如下:
(1)博士生、直博生不担任助研岗,月收入总额为1550元基本助学金(即国家助学金1250元+学校助学金配套300元);
(2)博士生、直博生担任助研岗,学校予以助研配套200元,月收入总额分别为1550元基本助学金+200元学校助研配套+导师设岗津贴;
(3)硕士生不担任助研岗,月收入总额为700元基本助学金(即国家助学金500元+学校助学金配套200元);
(4)硕士生担任助研岗,学校予以配套200元,月收入总额为700元基本助学金+200元学校助研配套+导师设岗津贴;
3.担任研究生课程助教的研究生月收入为第2条相应收入+助教津贴。
4.研究生发生学籍异动(休复学、毕业等),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月进行补发或停发。
如有疑问,请与培养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63602926。
附件下载: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4年7月